川北监狱干警询问了刘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遵纪守法、报到学习、思想改造等情况,并与其进行了谈话,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,保持良好心态,早日融入社会。司法所为其办理了解矫手续,宣读了《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》,正式解除其社区矫正。刘某某当场表示,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和教育下,他已深刻认识到错误,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,遵纪守法,做个好公民。
期间,三台县司法局和川北监狱还就增强两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、规范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管理、加强罪犯与家属之间的沟通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