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绵阳市三台县处理情况一览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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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台县人民政府(盖章) (第 32 批 2017年 9 月 11 日) | ||||||||||||||
序号 | 受理编号 |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| 行政区域 | 污染类型 | 调查核实情况 | 是否属实 | 处理和整改情况 | 问责情况 | 备注(是否加星) | 办案人(姓名、单位及职务、手机号) | 报送人(姓名、单位及职务、手机号) | 信息公开网址 | 是否办结 | 符合办结条件 |
1 | 信20170907192号 | 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东岳庙公安局、林业局宿舍至少年宫的道路临时农贸市场脏水随意乱倒、垃圾成堆、噪声巨大,严重扰民。 | 三台县潼川镇 | 水、垃圾、噪声 | 一、基本情况:群众投诉的“三台县潼川镇东岳公安局、林业局宿舍至少年宫的道路临时农贸市场”位于东岳巷及青少年宫路段,俗称“狗儿市”。该市场于2013年7月经县政府批准设立,为临时性农贸市场,由潼川镇西门社区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清扫保洁工作。该临时市场设置目的主要是解决城区市场容纳度低、占道经营现象,满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及解决周边农户产品销售问题。据统计,该临时市场现有露天摊位328个,主要是以街、以路为市。2017年8月22日,县委书记马辉在调研城市建设时已提出要求,将西门市场和该处临时市场限期搬迁至县政府指定的过渡市场。 二、经现场实地调查情况:2017年9月8日上午8点,县城管执法局、县食药工质局、县林业局、潼川镇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情况核实。反映的“临时农贸市场脏水随意乱倒、垃圾成堆、噪声巨大,严重扰民”问题是重复投诉,与2017年9月5日(案件编号:信20170905240)反映问题相同。 | 属实 | 1.成立“县林业局附近临时菜市场”问题整改工作小组2.已从2017年9月6日起,对该临时市场秩序、脏水、噪音进行集中整治;由县住建局对该临时市场垃圾日产日清,每天做到早、中、晚三次清运,并长期坚持;由潼川镇政府督促西门社区加强临时市场基本卫生和秩序管理,增派保洁人员,每天清扫卫生至少三次,并长期坚持日常保洁。 3.2017年12月31日前,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,县食药工质局、县公安局、潼川镇等配合,将该处临时市场搬迁至县政府指定的过渡市场。 4.根据三台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总体规划,在县城北、城南城乡结合部分别建设1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,分别于2017年底和2022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。 5.由潼川镇和县林业局及时与临时市场所在社区群众见面沟通,宣传县委政府处理该处临时市场的信心、决心和措施,并收集群众对临时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 | 反映的“临时农贸市场脏水随意乱倒、垃圾成堆、噪声巨大,严重扰民”问题是重复投诉,与2017年9月5日(案件编号:信20170905240)反映问题相同,本次不再重复问责。 | 否 | 姓名:李辉 联系电话:18030938963 | 姓名:胡笛 、李道全 联系电话:13678236789、15196285809 | 是否办结 | 1、3、4、5 | |
注:1、受理编号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统一编号。 2、“调查核实情况”一栏,须填报基本情况、现场调查情况等。 3、“处理和整改情况”一栏,须填报群众合理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、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纠正到位、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启动、对负有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是否启动或完成等内容;需长期解决的须明确整改方案主要内容,包括主要措施、时限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。 4、污染类型包括水、大气、土壤、生态、重金属、垃圾、噪声、油烟、扬尘、其他。 5、“是否办结”一栏,只能填“是”或“否”;如填报“是”,则必须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条件,在“符合办结条件”一栏填报相应序号。5个办结条件具体为:①污染被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恢复;②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;③有关查处程序基本履行到位;④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;⑤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要制定有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,相关治理工作应正在有序推进中。 |